自由電子報--焦點新聞

2011年2月7日 星期一

【台7線-都會觀察】猛開罰單+取消中低補助= 優秀公務員!?


/ 宥。法蘭克
 台7線發起人 民進黨七年級黨員

  每年的一月,是一個年度的新開始,也是許多的社會補助重新評量的時間,這時會有很多原本擁有各類社會補助的辛苦人士,因為被取消中低收入或是殘障相關補助而著急不已,但往往只要當事人循著公文進行申復,或是找民代陳情,就可以恢復相關補助,但卻多此一舉,讓已經生活困苦的民眾多跑一趟;這樣的過程,不知道該說是公務員的相當盡責,還是政府相關措施的消極安排。

以開罰、檢舉的數量,以及取消既有的補助等來評估其表現
  就像是警員的積極開罰,或是常常於路上抓亂丟垃圾的衛生稽查員,又或者是專門發現違建的查報隊,努力巡邏收費停車格的停車管理員;政府對於公務員以及相關雇員的績效評量標準,常常以負面計算的方式,以開罰、檢舉的數量,以及取消既有的補助等來評估其表現,對於其主管或上位者來看,似乎能輕易的發現自己的屬下是否有做事情,但卻失去了其職務角色上被賦予相關權力的原意(交通安全、社會救濟、環境整潔等),更造成民眾的不勝其擾。

導入新的評量標準是政府改造的積極方向
  公務員評量的標準出問題,或許才是政府改造的積極措施與方向,相關的學術論文研討有許多,但真正施行的卻不多,績效評量的相關工具包括MBO(目標管理)、BSC(平衡計分卡)、KPI(關鍵績效指標)、職能與360度評量等皆是常常使用於民間企業的工具,該如何導入政府機關,是人事與研考相關單位應該積極研議的。

評估的方式不該侷限於純粹的量化
  純粹以量化指標作為評估的時代已經過去,公務機關應該積極轉型修正,努力開罰單不應該等於增加績效,社會救濟相關補助的取消與改變,也不能代表公務員有認真做事與作為,而這樣的行為更有違相關政策其本來的目標與立意,並失去從人民的角度看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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