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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7日 星期五

【台7線-時尚憲政】台灣的國家定位:事實以上,法理未滿

文 / Brian崇祐

台灣的國家定位始終是一項敏感的政治議題,然而充分了解台灣當前的國家定位,思索有利於台灣在地球村中永續發展的策略,仍是不可迴避的課題。國際法的運作法則經常決定一個國家的終局命運,掌握台灣的國家定位不免必須熟悉國際法的遊戲規則,以此定位此刻的座標,尋找邁向未來的目標。

從國際法的角度,國家主要可以分為「事實上的國家」與「法理上的國家」兩類。一個政治實體只要具有「一定人口」、「特定領土」、「有效統治政府」、「國際活動能力」就足以形成「事實上的國家」,但是否構成「法理上的國家」還要視「國家承認」的情況而定。

「事實上的國家」是存在的問題,只要具備上述四個要素,無論是否被承認都能成立,至於「法理上的國家」則是身分的問題。如同有人一出生立即在這個世界上存在,沒有任何人可以否定這個存在的事實,但是這個人還必須在戶政機關報戶口,才能在國家具有一個身分,有資格享受國家的權利,分擔國家的義務。

國際關係也是如此,國家在這個世界上只有存在是不夠,還要有一個身分,只是這個身分不像國內一般有個窗口提供登記,國際上必須透過和各個國家建立邦交,相互承認來確立這個身分,以此為基礎進一步才能談論國際的權利與義務。

台灣當前的國家定位到底如何?總結一句就是「事實以上,法理未滿」。台灣是一個事實上的國家,但還未完全是一個法理上的國家,或者說台灣的國家定位是介於事實與法理之間的尷尬狀態。

因為國際社會普遍不承認台灣是一個國家,目前僅有二十三個邦交國是佔相當少數,況且這些國家與台灣的邦交性質仍有待釐清。如果這些國家承認是與台灣這一個國家邦交,則對於提升台灣在法理上國家的地位的確有幫助,但如果這些國家依然是跟中國建交,只是選擇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則層次又拉回到中國代表權之爭的時代,這將無法給台灣一個國際身分地位的保證,反而因為中國代表權之爭早已拍板定案,恐將使得台灣淪為中國叛亂團體的地位。

如果台灣願意追求「法理上的國家」,首要重點就是維護與拓展邦交,邦交的意義就是確立台灣在國際社會的國家身分。在這樣的願景中,台灣應該建立一種新的外交戰略,就是仍應積極爭取新的邦交國,且不反對所屬邦交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

接受雙重承認是能超越以往兩岸在外交戰場上你死我活、漢賊不兩立的格局,正面歡迎各國與兩岸建立邦交關係,這是擺脫讓台灣陷入一個中國下政府選擇之爭的格局,真正有效提升台灣國家地位的首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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