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電子報--焦點新聞

2012年6月7日 星期四

【台7線-賣肝者言】再一次檢視ECFA


 台灣與中國大陸簽訂ECFA20109月生效至今已將近兩年,並且20121月起90%的產品銷往中國大陸降至零關稅,但許多當初政府大力宣傳的利益與成效不僅不如預期,甚至台灣在中國大陸進口市場的佔有率正在節節敗退,而許多的服務業貿易協議項目也未取得比香港CEPA更好的條件,不到兩年的時間,政府當初為了宣傳ECFA而誇大的謊言已被活生生的數據與協議內容戳破,也證明現行的政府沒有能力與他國進行自由貿易協定的談判,不僅要不到該要的,甚至被迫開放原本不需要開放的市場造成衝擊。

一、誇大ECFA的利益是談判失敗的第一步

  當時馬政府最常誇大ECFA利益的部分,不外乎就是關稅減免、與其他國家簽定FTA會比較順利、國外對台灣的投資會增加、比起貿易對手國(韓國)有早進中國大陸市場的優勢…等等,其中就關稅減免的部分政府大力宣傳ECFA可減稅3,000億新台幣,但據大陸海關統計,100111月大陸自臺灣進口總額為1,141.6億美元,給予我方早期收穫清單內貨品之進口額為182.77億美元,獲減免關稅逾1.14億美元,大約是30億新台幣,根本連宣傳額度的1/10的不到,即使2012年的早收項目增加除非對中國大陸的出口巨幅的成長,否則減稅3,000億很可能是未來100年的總額。
  在ECFA尚未簽定前,政府就對國內不同意見的質疑不斷的施壓,認為不與中國大陸簽訂ECFA台灣就會失去競爭力,不斷的宣傳中國與東協+1,或是未來中、日、韓三方的FTA,會讓台灣在經貿上被邊緣化,因此甚至在缺乏衝擊研究的情況下也用很快的速度與中國大陸簽訂ECFA,可想而知,在談判之前就盡失籌碼甚至給自己造成不得不簽政治壓力,因此我方根本就無利可圖,整個協議的節奏與內容完全被中國大陸所主導,這是自由貿易協定談判失敗的第一步,也是最關鍵的一步。


二、ECFA後台灣對中國大陸的經貿表現不如其他競爭者

  在中、日、韓三方FTA尚未簽定生效以前,我國之於日本與韓國應該在出口產品得到關稅優惠而更具價格競爭力,因此在對於中國大陸的進口市場佔有率應該逐漸增加,然而從主計處國情統計通報(第093號)卻顯示,台灣在整個中國大陸的進口市場占有率節節敗退,從2010年的8.3%降至到20121-3月的6.5%,除了顯示ECFA沒有達到政府預期的效果以外,更透露出台灣的出口競爭力不斷的在下滑,而當中的原因就有可能是台灣的產業外移至中國大陸產生進口替代的效果,反而沒有幫助根留台灣還加速外移。


  另一方面從服務業貿易協議的內容來看,其中有關於銀行業的部分香港在2004年與中國大陸的CEPA,就已取得到中國大陸進行設立分行的總資產規定只需60億美元的規定,比起外資登陸的200億美元要優惠,此外不需設立辦事處滿一年才可成立分行的規定,經營人民幣存款業務只要設立兩年並沒有另外限制一定要獲利或每筆存款的金額底限。
  而台灣的銀行業登陸在ECFA的協議下則須符合中國大陸對外資銀行相關規定,僅在西部與東北地區取得綠色通道的條件,比起香港所取得的條件要差的多,如下表


外商獨資
中外合資
外銀分行
參股陸銀
總資產
100億美元
100億美元
200億美元(一分行2億人民幣)
100億美元
設立辦事處
1年以上
設立即可
1年以上
無須設立
人民幣存款業務
設立2年後申請前獲利1
設立2年後申請前獲利1
設立2年後申請前獲利1
無須設立
外匯業務
經人民銀行批准可經營結匯、售匯不得吸收外匯存款
經人民銀行批准可經營結匯、售匯不得吸收外匯存款
經人民銀行批准可經營結匯、售匯不得吸收外匯存款
經人民銀行批准可經營結匯、售匯不得吸收外匯存款
其他限制
吸收人民幣存款每筆最低額度100
須以第三地子行參股,股權以20%為限


三、結論

不論從商品貿易到服務業貿易的部分,總總的條文以及客觀的數據都顯示,ECFA從當初政府所宣傳與預期的效果都淪為“嘴砲經濟”,國家競爭力的重點不僅在於FTA的多寡,更重要是產業的內容與非關稅的競爭力,近來政府致力於推銷與美國的TIFA,用的方法就和ECFA一模一樣,先誇大TIFA的效果,然後再恐嚇大家不接受美牛進口就談不成,這種直接把國外政府壓力施加在人民身上的做法,一開始就注定即使台灣與美國復談TIFA甚至是後來的台美FTA也根本要不到甚麼好的條件,國家至此已經像滿清末年,任國際強權予取予求,而台灣就在政府無能、缺乏方向與戰略的過程中不斷的衰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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