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7線-法治國】馬英九總統就職演說 違憲
黃帝穎
一、前言
二○一二年五二○,馬英九總統就職演說再提「九二共識」、「一國兩區」,遭前總統李登輝嚴正駁斥,痛批馬英九扭曲歷史,無視中華民國主權屬於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的法理現實,馬總統的荒謬「一國兩區」,已違反中華民國憲法與相關法律。
二、主權治權分離,馬英九自創學說
馬英九雖然在演說稿中未使用「一國兩區」四個字,但他表示,依據憲法,中華民國領土主權涵蓋台灣與大陸,目前政府的統治權僅及於台、澎、金、馬;換言之,二十年來兩岸的憲法定位就是「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且「歷經三位總統,從未改變」。這種主權治權分離的學說,獨步全球,很明顯為台灣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找理由,無法為世界民主國家所理解,也無法為堅持民主的台灣人民所接受。
世界民主國家,根本沒有主權與治權分離的理論,正常的民主論述,誠如李前總統所說,我國歷經終止動戡、兩岸對等談判、國會全面改選、總統全民直選的歷史演進,台灣已發展成為一個主權在民,民主、自由、主權獨立的國家,我國主權屬於台灣兩千三百萬同胞,領土為台澎金馬。
李前總統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九日「德國之聲」專訪,以及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七日他在美國「外交季刊」的文章,已以總統身分向國際宣示,兩岸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我國不包括中國,不會有兩區的概念。兩岸人民條例是國內法,在處理兩岸人民事務,不涉及國家定位,以此去推論兩岸是「一國兩區」的政治定位,這根本就是扭曲歷史,不負責的行為。
綜上,在民主憲法的推論下,我國之領土範圍僅及於歷次修憲「民主正當性」展現之台澎金馬,憲法增修條文之前言,所謂「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並非如兩德統一時之德國基本法明訂有「促進」統一之義務,所謂「因應」,即代表兩國現實狀態並非統一,而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規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係將大陸地區人民排除於我國憲法適用之外,舉例而言,大陸地區人民參選中華民國總統之憲法參政權已為憲法授權剝奪,此條文並非用於國家領土範圍之界定,馬政府所謂「一國兩區」,並無憲法上之基礎,而所謂主權治權分離,也根本沒有民主理論或憲法學上的基礎。
三、一國兩區,違法違憲
馬英九就職演說的一國兩區概念,將使得台灣被國際認為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一部分,係非經人民同意的主權讓渡行為,違反憲法第二條「國民主權」意旨及「防衛性民主」之精神,是違法違憲的主權論述。
現代民主法治國家,國家領土之範圍,即主權者(國民)得以行使主權之範圍,以中華民國而言,得以行使公投及總統選舉的兩千三百萬主權者所在的台澎金馬,為領土之範圍,《中華民國憲法》第2條即明文「中華民國主權屬於全體國民」,就現狀而言,中華民國即僅止於台澎金馬,台灣已然獨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之外,不受中國之控制,可謂「實質上」獨立之國家,未來不論是欲和中國合併,或進一步宣示獨立之主張,皆乃國家的「主權者」,即「人民」可為選擇的事項。但馬政府片面的宣稱「一國兩區」,使得台灣被世界認為係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領土,明顯是未經法定程序讓渡主權的違憲行為,公然違反民主原則,將憲法明文之「國民主權」棄如敝屣。
再者,民主原則對政府行為之拘束,除了依據政府行為之性質所涉事項,決定應否送交國會審議,抑或是應交付人民公投決定等程序要求,更有實體上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拘束。舉例而言:馬政府就算以公投通過「一國兩區」,但獨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勢必使中華民國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逐漸消逝,亦即,台灣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將逐漸被獨裁中國的威權政體所破棄,則縱使經國會審議及人民公投同意,亦僅能認符合民主原則的程序要求。
實體上,在實踐「防衛性民主」的國家體制中,「一國兩區」在法律上完全沒有實踐可能,核心問題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並非民主國家,台灣承認同屬一個中國,將逐步破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為實踐大法官釋字第499號解釋「防衛性民主」之意旨,建立屬於自身的「民主防衛機制」,在這樣的價值下,馬政府推動所謂的「一國兩區」,將傷害我國得來不易的民主自由,牴觸「防衛性民主」,屬無效之違憲行為。
四、一國兩區過於荒謬,內政部也不挺
一國兩區,因違法違憲而滯礙難行,舉例而言:筆者日前依據馬總統「一國兩區」精神,致函內政部要求解散非法佔領中華民國大陸地區的中國共產黨,內政部回函(台內民字第一○○○○三三八○六號)指出,依據人民團體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政黨之設立應向主管機關申請報備,而中國共產黨並未依規定向內政部報備,確認中國共產黨是「非法政黨」,但拒絕依據同法第六十條規定,解散未經許可的中國共產黨,也無視同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對首謀者,即中共總書記胡錦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簡單的說,馬總統「一國兩區」片面宣示主權範圍及於大陸地區,如果這樣的主張合法合憲,內政部就沒有拒絕「依法行政」的空間,除了必須解散中國共產黨、法辦胡錦濤,還要解散蒙古共和國,但現實的情況是,馬總統「一國兩區」主張過於荒謬,不只欠缺國際法的主權常識,讓高齡九十歲的李前總統看不下去,發出新聞稿加以訓斥,在國內法上也沒有法理基礎,讓自家內政部也無法力挺。
五、結語
馬總統為了達到個人之政治利益或情感滿足,未經台灣人民同意,配合中國,擅自在就職演說中引入「一國兩區」,視憲法「民主原則」為無物,更使我國得來不易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面臨破毀危機。
尤其甚者,馬英九為了使「一國兩區」看似合憲,自創主權治權分離說法,不僅難為世界民主國家所理解,也無法為台灣人民所接受,這樣踐踏民主、毀棄憲法的總統,將成為逼迫台灣發生「民主逆流」的歷史罪人。
(作者為台灣青年智庫理事長、律師)
本文刊載於台灣教授協會極光電子報
http://blog.roodo.com/aurorahope/archives/195915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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