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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7日 星期一

【台7線—天然ㄟ尚水】美麗灣不再美麗


/林智鴻
    「杉原海水浴場」,台東人的回憶。美麗的海灣存在著許多溫馨的故事,沙灘上留下的足跡也紀錄著男孩女孩的戀情、三五好友的友情以及家人間的親情。10歲那年,和家人一同在沙灘上挖沙蓋城堡,城堡周圍還必須蓋引水道防止大浪沖毀夢想家園。15歲那年,同學相約在海邊戲水、露營、烤肉,把人埋進沙裡露出一顆頭是必玩的遊戲,晚間鹹鹹的海風吹送著讓大夥入眠。18歲那年,牽著女友的手漫步在沙灘上訴說彼此的夢想,海浪也把留在足跡裡的夢想帶走,隨著海流漂向全世界。60元的入場費創造出無限的記憶價值,這就是台東的美麗海灣杉原。
    電影海角七號台詞「山BOT,海也要BOT」早已真實存在2004年的台東美麗灣杉原。記憶及環境殺手將土地BOT給財團,並簽下50年借用期,同時更利用精湛的土地切割迴避了位於山坡地,申請開發面積一公頃以上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之規定,隔年隨即取得建照開始施工,許多台東人的兒時記憶因此被圍籬阻隔在外。2007年,不美麗的美麗灣渡假村建築主體完工;同年,環保團體向高雄高等法院提告,要求停止工程開發行為;2008年,縣政府及美麗灣公司敗訴後持續上訴最高法院,直到201097日最高法院判決美麗灣渡假村須停工。不過,縣府卻隨即於921日核發美麗灣渡假村一期建物,即旅館部份的使用執照。201012月,當地居民更在主建築面海的沙灘裡挖掘出大型水泥塊及鋼筋。
    美麗灣渡假村的違法闢建也顯示出另一個原住民傳統領域的問題。原住民基本法第21條明文規定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內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諮詢並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美麗灣渡假村位於刺桐部落,屬於阿美族傳統領域,初期規劃、興建過程未依法經族人同意,以及漠視原住民族的抗議強行核發執照,此舉顯示出政府為了財團利益而忽略憲法賦予種族平等的應有權利,原始的部落文化也將因此消逝。
    美麗灣渡假村不會只是東海岸BOT大規模開發的一案,接踵而至的還有杉原遊艇港建設計畫、娜魯灣渡假村、黃金海渡假村、棕櫚海渡假村等林林總總共約84公頃的各開發案。擁有廣大天然資源的台東,觀光固然是必要走向,也是顧及縣民生計必備產業,但在發展經濟的同時,更應有文化、環境永續的觀念注入,提供最有深度價值的觀光產業,這不僅是台東所需面對的問題,更是全台灣應該共同思考的方向。
不美麗的美麗灣渡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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