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電子報--焦點新聞
2010年10月7日 星期四
【台7線-法治國】論馬政府「釣魚台」主權論述之謬誤
論馬政府「釣魚台」主權論述之謬誤 黃帝穎 一、前言 筆者日前於「論馬操弄『釣魚台』議題之荒謬」一文(參見:台灣教授協會「極光電子報」,第216期,2010年9月28日,頁4-6),已指出馬政府操弄釣魚台議題,依台北地方法院蔡同榮誹謗蘇起案判決書中,國防部長蔡明憲證言及特定媒體呼籲「兩岸應共同維護固有疆域」等現象,認定應為配合中國操作之行為。 果然媒體最新報導(自由時報2010年10月4日)指出,對於中國主張釣魚台為其固有領土,馬政府表示,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四條規定,中國大陸為我固有疆域,因此對於北京當局主張釣魚台為中國固有領土,「自然不能表示異議」。國安會副秘書長葛光越在總統府輿情會報中引憲法第四條的規定,已幾乎宣示馬政府對釣魚台主權的最後「底線」。而據相關人士分析,依葛光越的說法,釣魚台是台灣的領土,因此台灣在釣魚台爭議上,不可能與日本站在同一立場或對主權有絲毫退讓,但對中國宣示也擁有釣魚台主權一事,因中國是我固有疆域,因此台灣不須對中國表示異議,馬政府的「選邊」已相當明確。 準此,馬政府奉中國之命,就釣魚台主權爭議配合演出,再次操作仇日,以配合中國「統戰」的態勢漸為明顯,恐將破壞台、美、日的友好關係,犧牲台灣利益,同時也凸顯了馬政府憲法及法律邏輯的嚴重謬誤。 二、釣魚台同時是台灣與中國「固有疆域」的詭論 馬政府引用憲法第四條「固有疆域」作為我對日本主張釣魚台主權的基礎,但對於中國主張釣魚台為其固有領土,馬政府卻表示,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四條規定,中國大陸為我固有疆域,因此對於北京當局主張釣魚台為中國固有領土,「自然不能表示異議」,實荒謬至極。 馬總統為達成「終極統一」目標,無視中華民國即僅止於台彭金馬之現狀及歷次修憲之民主正當性範圍,即台灣已然獨立於中國之外,可謂「實質上」獨立之國家的解釋方式,執意走回黨國威權時代爭「一中」代表權的老路,將台灣解釋成中華民國台 灣地區,同時宣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釣魚台主權,必將自陷違法違憲之窘境。 (一)中國大陸為我固有疆域,馬依法需出兵討伐中共政權 馬政府試圖以終止「動員戡亂臨時條款」,作為其主張中國大陸為我固有疆域,卻不用討伐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正當理由。但依據「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的基礎法理,一旦特別法廢止,則回歸普通法適用,此乃法律學之ABC,號稱法學博士的馬英九先生應該不會不懂吧?準此,特別法動員勘亂臨時條款的廢除,並不會使馬政府出兵討伐中共政權的義務解除,按普通法刑法第一百條規定「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若中華民國若包括大陸地區,則大陸地區之政府官員皆構成刑法內亂之罪,馬政府依法有逮捕、偵辦犯罪之義務,若不作為,即涉瀆職罪嫌。 (二)中國大陸為我固有疆域,馬把憲法變「國際笑話」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三二八號解釋揭示「中華民國領土,憲法第四條不採列舉方式,而為『依其固有之疆域』之概括規定,並設領土變更之程序,以為限制,有其政治上及歷史上之理由。其所稱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為重大之政治問題,不應由行使司法權之釋憲機關予以解釋」,亦即大法官認為,領土之解釋,乃政治問題,非司法機關得為解釋,準此,唯有以政治部門之解釋,較適當作為憲法第四條「固有疆域」範圍之判準。 而馬政府若執意解釋中華民國憲法第四條「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包括大陸地區,則我們在法理上就無法承認在中華民國領土上還有另外一個國家的存在,即我國政治部門針對憲法領土問題所為之解釋,認定依據中華民國憲法,我國領土包括大陸地區與台灣地區,換言之,大陸與台灣地區之唯一合法政府為中華民國政府,則現行占領大陸地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共產黨),並無憲法與法律上依據,且不具中華民國國民付託之「民主正當性」,自為違憲、違法之叛亂團體、偽政府。 就馬政府的中華民國包括大陸地區論述,依現代憲法學理論將推導出世界所承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其實是中華民國之違憲、違法叛亂團體,馬政府的論述勢必成為「國際笑話」。 三、「釣魚台」逼馬現形-代結論 馬政府試圖以中華民國憲法第四條,說明釣魚台歸屬於中華民國,而對日表達抗議,但基於同一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當然也沒有主張擁有釣魚台主權之容許性,中國漁船入侵釣魚台海域,秉持同一標準,馬政府就必需向中國抗議。 可怕的是,馬的「親中仇日」情感,凌駕於憲法與法律的解釋方法,而試圖以「固有疆域」包括大陸地區的解釋,讓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非法占領「就地合法」,而得出一套法律人所難想像的法律解釋邏輯,即【中華民國固有疆域包括釣魚台與大陸地區,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釣魚台宣示主權,因中華人民共和國非法占領的大陸地區亦是中華民國固有疆域,所以中華民國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釣魚台主權,只對日本主張】。 中、日釣魚台爭議,將馬政府「被中國統一」的主觀意願,以毫無邏輯的方式表現出來。總結而言,「釣魚台」逼馬現形,台灣人更明確得知我們選出了一個想「被統」的總統,可悲啊! (作者為台灣青年智庫理事長、律師) 本文同時刊載於台灣教授協會「極光電子報」,第217期,2010年10月05日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