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其雷
今年的九月很熱鬧,狼煙四起,社運活動熱鬧滾滾。由於皆是重要社運議題,因此,本專欄這次就是分別加以介紹與簡評。
首先是九月十三日,在勞委會中,勞方、資方與政府的代表,進行了基本工資調漲的審議,最後是弄了個雙方皆不滿意的結局:時薪微調三元,月薪微漲六百元。勞方認為,現在生活所需過度提高,過低的起薪,會嚴重壓縮到民眾的生活。同時也認為,基本工資的調漲,可帶動整體薪資的調幅。資方則認為,現在經營已經產生困難,實在沒有調漲空間,如果堅持調漲,無異是在逼迫企業出走。畢竟企業經營成本的控制也很重要,且就算引進外勞,也必須遵循基本工資的規範,縱使使用外勞可以有較多的"彈性空間”,一如這次國道工程意外所衍生出的相關議題〈此一議題容後在敘,在此先按下不表〉。
接著是九月十八日在高雄登場的第一屆高雄同志節遊行活動。其實此類活動年年上演,年年舉辦,只是這次的意義在於,首度在南台灣的高雄舉行,讓彩虹高掛在南國的太陽之下,也為下個月舉行的大遊行暖身。除此之外,同志四大光譜中的跨性族群此次發聲的力道也比往次來得大些,也代表著在此一領域,更具有多元的意味,因為過往此一族群,向來是比較隱藏的,縱使在演藝界早已有幾位發光發熱的代表人物在,然而卻依舊是低調的一群人,不若另外三大光譜早以高調現身。
在九月底更是熱鬧,也是達到了本月份社運的最高潮─0925白玫瑰運動。主要的訴求是在於控訴許多司法離譜的判決,特別是關於性侵犯罪的一塊。這部分雖然是關於司法上的訴求,但是也是為婦權的一部分,等於是跨領域的爭取權益。
在此一治安惡化的同時,治亂世用重典,一直是許多人的訴求,雖然今日未必適用,但是仍然不失為一重要的手段之一。司法判決究竟有無公正,或是有無過度離譜,見解是否適當,此涉及法律專業,非筆者能夠評論,僅能就法感情部分提出個人見解。畢竟許多罪大惡極之徒,也帶給社會許多恐慌,當然有些恐慌也是被媒體炒作出來的。然而,如果真是有過度惡劣之徒,就以庶民觀點、民眾法感情來論,確實也應該要處以極刑,刑法之謙抑性亦不應任意使用,否則正義不得伸張,亦無法除暴與安良。試問,要是今天抓到一個罪大惡極之人,罪證確鑿,被害人也不願寬恕,卻又說什麼要給他自新機會、他的問題也是社會所造成等等空洞的理由,抑或是其他不一樣的見解,而罔顧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家屬之意願、社會之觀感,給予輕判,實對人權與人性是重大之打擊。
或許單憑著新聞報導,只能知道案件的部分,不能知道實際的狀況,抑或真的是該加害者真的善鑽法律漏洞、偵查盲點等等,因此只能輕判甚至是不判。那麼也應該是要以增加偵查作為,從最基層偵查的警調單位、刑事偵查隊,到檢察署、法院等司法機關,從硬體、軟體的各方面加以著手,使之都能夠追根究柢、全力追緝、不分大小案件,以期能夠做到毋枉勿縱、及時伸張正義。畢竟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更何況還有許多正義無法獲得伸張。如果這次運動,能夠喚醒立法、司法等單位的覺醒,那麼這將是最成功的一次社運,因為這次真的是一群關心社會的民眾發起的,縱使有部分是社運常客,但是他們也成功做到了謝絕政治人物參與,同時也和平理性的精神,但是做為此,這都應該要給予光榮的評價。
同個星期,彰化的鄉民們,聚集到了彰化縣政府廣場前面,訴求了反國光石化的抗議活動,鄉民的訴求很簡單,我們不要這種高污染的行業,相關的議題,之前在另一拙作〈以其人之道,治其人之身的新社運模式〉當中,有相當的探討,因此在此也就先按下不表。
時間繼續往後推,到了九月的最後一天,社運界也發起了一個運動,這次是許多動物權人士以爬行的方式,為流浪動物請命。並呼籲各縣市盡速成立動物保護處、動保警察,專責處理流浪動物事宜,並提升收容所裡的環境問題,不要把流浪貓狗視為廢棄物看待等等。
此一部分,是對於生命的關懷,對於生命的尊重,應該給予肯定。縱使究竟有無涉立專責單位的必要性,有待商榷。畢竟相關的事權,已經分屬環保、衛生、農業、警政等單位負責,事權的統一性才是最為重要的,真正需要的,應該是一個協調的機制與平台,而非另外設立專責單位;反而是改善動物收容所的環境,才是真正重要的。
同日的深夜,在中台灣發生了一件重大的工安意外,有全國最美國道之稱的國道六號北山交流道工程,工地鷹架倒塌導致多人死傷,當中有六名是離鄉背井的外勞,更嚴重的是,他們是逃跑外勞。
這裡乍看下和本專欄並無太大關聯,畢竟全世界許多地方每天都有大小不一的工安事件發生,至於本事件係為純屬意外,還是有人為因素在裡頭,抑或大自然的反撲,此點為專業認定,這裡就不做論述;然而,當中涉及到了逃跑外勞,這點就大大有關了。
就從這件意外說起,由於該工程係為轉包,因此下游的廠商才會去大量任用外勞,而我國外勞的來源,除了正當引進外,許多都是偷渡者、或者合法入境,卻非法工作者,還有內容與標示不符(引進目的和實際工作項目不符)、以及這次幾位不幸罹難外勞的逃跑外勞─亦即原先屬合法任用,但是卻逃逸,成為我國人口的黑數。
偷渡、合法入境卻非法工作,這兩者係屬移民法規之問題,在此也先不作探討。然而,內容與標示不符、逃跑兩者,卻是問題的來源。究竟為何這些外勞要逃跑,逃離原來工作環境跑到別家廠商。原因不難探究,不外乎就是想多賺一點錢,有些是居留期間到了必須回國只好跳機。有些則是不堪包商、仲介商、雇主的剝削,鋌而走險落跑。這些雇主,僅用少少的錢,就要移工們做大量的事情,甚至也巧立名目剋扣薪資,或是超時工作等,實在令人髮指,而外勞逃跑後,如果有幸能夠遇上好的新雇主,那麼雖然犯法,但是一定程度上也是美事一樁。反之,又是一場更大的噩夢。
在這裡又牽扯到一個議題,勞工的剝削。台灣資方對於勞工根本就是當作免洗的在用,不論是本勞還是外勞都是如此。所以即便是高階工程師,也會被操到過勞死,更別說是出體力的移工朋友們。今天只是剛好發生了不幸的意外,逃跑外勞的問題才被擴大點出,否則要是另外衍生出其他治安事件,問題豈不是更大?因此,政府的作為應該不是單純地查緝逃跑外勞便可了事,而是應該全面檢視我國各階層勞工的工作條件,是否都有按照勞基法來走。查緝逃跑外勞的問題,就留待移民、勞工、警政單位另外編排勤務處理即可,當務之急仍是改善勞動條件才是。
綜觀這個九月份,一連串發生了不少社會事件,本專欄秉持著觀察的立場,皆加以羅列,然而,幾次上街頭的活動,最後也都和平收場,也是都能夠引起社會的重視,這點才是新社運的代表呀,在此給予致上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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