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電子報--焦點新聞

2010年6月7日 星期一

【台7線-文創眼】品味,作為一種階級

文/王柏鈞

遠見雜誌曾經做過關於「品味」的調查,試圖理解現代人對「品味」的認知為何,調查結果很有意思,雜誌專題中呈現這樣的發現:學歷高的族群、擔任企業的主管皆認為擁有「好品味」,可以幫助他們打入「高層社交圈」。而他們心中對於「好品味」的輪廓為何?有非常高的比例在問卷中,勾選「穿戴名牌」、「開名車」、「住豪宅」等外顯式炫耀性消費(Conspicuous Consumption)。

「品味」這個詞彙,不知不覺成了代表「上流社會」的共同語言。電視新聞不斷反覆播送豪門婚宴的場景,女主角穿金戴銀、男主角名車華服,企業家無所不用其極的證明自己雄厚財力;記者更是用功,羅列上流社會的名貴「行頭」,給他們一個富麗的標籤:「好品味」。上流社會以「品味」鞏固階層的現象,在現今消費性的社會中,早已司空見慣。「品味」成為重要的社交談話資料,這些人的共同話題,圍繞在談名牌、品紅酒、享美食、購買藝術品,這些動作是「高層社交圈」的標準配備,也是走跳上流江湖的基本功。

近幾年,許多「大老闆」開始進入藝術品投資市場,帶著龐大資本決定「藝術品味」。這些高級文化(elitist or high culture)築起品味城牆,大老闆投入資本,決定藝術家的價值與藝術位置,在拍賣市場中與藝評家、藝術家建構一個平民看不見,也無法進入的「藝術市場」,最低的進入門檻是資本、財力,反而不是藝術本身。這簡簡單單的投資邏輯,背後卻隱藏一個複雜的社會權力結構,平民無法自然的欣賞藝術,被排除在資本主義發展出的「品味遊戲」之外,他們顯然玩不起某種「品味」,這社會早已有了「高」與「低」的階層劃分。

這樣的社會現象,絕對不是新聞。早在1980年代,法國學者Pierre Bourdieu在「秀異:品味評定的社會批判」文中,早已發現這樣的現象。他認為,「品味」的差異代表一種階級的區分標準,此標準的存在不僅形成消費者的認同與定位,也模塑了所謂行動者的「習性」(habitus),而且,這群人的階級和社會出身(指父親的職業)與教育水準有關。也就是說,這一生你有沒有上流品味,已經跟你的出生家庭有關,有錢的孩子從小學鋼琴、聽音樂,跟爸爸媽媽穿得漂漂亮亮到處社交,從小熟知社交話題,等到長大,累積的文化資本也可轉為經濟資本。因此,位居上流社會的達官顯要、企業大亨在賺錢之餘,也懂得精緻的用品味交朋友、拓展人際關係,維持在某種社會階級,不被取代。被排除在「上流社會」外的人怎麼辦?要不是拼命工作,偶而抱以羨慕眼光,不然就是經過彩卷店買一張樂透,請求上帝實現一夕致富的美夢,翻轉階級。


「好品味」不易進入,但品味卻可分級購買。消費社會並沒有輕易讓中產階級孤單,反而設計一套規則,刺激消費慾望,讓人們可以偶而嘗嘗甜頭,體驗在上流社會階級的虛榮。「惡補品味」、「品味學習」忽然成了全民運動,平常最討厭喝酒的人,開始加入「品酒教室」,花幾千塊一堂課學習紅酒的真諦,調整自己的禮儀。名牌市場也紛紛向大眾招手,以各種符號性的消費勾引消費者提升品味,明明只是一件普通套裝,掛上了某名牌的Logo,就成為品味和階級的保證,廣告凸顯一生就要一件名牌衣服、連汽車廣告裡都出現小男孩從小就想開雙B的夢想畫面。個人的談吐和互動通通不重要,只要看到正確的「Logo」,就可享受上流社會「自己人」的認同眼光,各種符號意義充斥在所有場合、人們從「比較」中找自己的位置與階層,這些符號勾勒出「成功」的定義,全台的上班族按照這樣的定義拼命,許多人拼了一輩子,也只能換取短暫虛榮,不一定能夠真正實現翻轉階級的大夢。這樣追求「好品味」的過程,是不是太過辛苦?「品味」有沒有其他的方式可以接近?

德國記者亞歷山大.封.笙堡,曾經寫過一本書《窮得有品味》,凸顯品味不應該受到「有不有錢」的狀況牽絆,品味代表一種有品質的生活方式,美好而有格調的生活,根本無關存款多寡。他認為,品味是從「比較」而來的,要如何對抗盲目的消費意識形態,就是放棄所有人都在追求的東西。並且要有自己的自主性,不用拿別人的生活標準來衡量自己的生活,用這樣的正確的態度,即使經濟狀況走下坡,也不一定沒有好生活。這本書提出了一個品味不等於財力的主張,也教會我們如何生活。或許,有人說金錢可以買到快樂,但重點應該是買到的「快樂」,而不是在意有多少「金錢」,用自己能力可及的經濟況狀買到快樂,就是擁有品味。

品味沒有標準,平民也可有自己的品味。世界最快樂的國家在不丹,國民所得只有台灣1/20,土地貧瘠且環境惡劣,但有70%的人說:「我很滿足。」這小國的施政主軸是「國家快樂力」,「不丹模式」不急於看GDP,反而提出「國民幸福總值」(Gross National Happiness,GNH) ,他們關心人民幸福、生態環保、文化保存遠高於經濟發展;另一個國家越南,也不算富裕,但越南人只需一張吊床、一杯咖啡,在樹上、在街道上,就可以開心過一天,這也是品味的享受,不用花大錢,自己找到快樂生活。品味作為一種階級的劃分已經存在,這雖是現實的社會狀況,若每個人都可以擁有正確對於品味的認知態度、政府能夠有魄力的在政策上平衡階級利益,我們也可以有格調的享受自己定義的「品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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