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這個社會最受矚目的議題,莫過於勇夫部長的執行令一批,又把五個”人”給槍斃了!在此,在下以個人名義給曾部長一個讚!
只不過,這次的專欄不是要來談死刑的,因為一來個人研判這個議題仍然有繼續發展的可能性(因為還有40個還沒槍斃),屆時再來加入”戰局”也不遲,因此在這裡,還是先秉持著紀錄的精神,記上一筆。讓我們來關心一些和我們更貼切的議題。
看到標題,應該就可以知道這次要談什麼。對,就是要來談談花蓮和台中的兩把大火。這麼一來,咱們<台七線>所談論過的議題,可是把五行給湊齊了 (金:經濟、民生,木:花博,水:海豚保育暨海洋資源,土:自然保育) XD。
好了,冷笑話講畢,言歸正傳。這兩把火的第一把,是從台灣的後山花蓮所燒起來的,一間疑似違建的出租宿舍,因為一把無名火把整棟房子燒個精光,又加上逃生出入口疑似有被堵住的情形,因此延誤了逃生機會,造成了相當的傷亡。隨後,在中台灣,一間夜店的大火,也造成了更大的慘劇。
花蓮的火,就在幾天的檢討聲下,被引來龐大政治風暴的台中大火給掩蔽。然而,問題就這樣解決了嗎?
這兩把火,燒出了長久以來,台灣各地嚴重的公共安全問題。我國早在昔日1995年台中衛爾康大火後,開始正視公共場所的安檢,像是制定更多法規,訂定必須要有符合公共安全的建材、設備。也促進了警消分立,讓消防有更多的專業空間(雖說現在鴿子和火鳳凰依舊是系出同門,相互合作的好夥伴,也是互相稱對方學長姐)。
然而,台中的大火,因為意外燒出了政治風暴,所以也連帶,公共場所的安全問題,也再度廣為重視,各地方政府也拿出了種種策進作為,雖然說是操翻了相關的公務員,但咸信仍然會有相當的成果。
再把焦點轉回花蓮。照理來講,出租套房才是真正與人息息相關的,畢竟你可以不上夜店、不去餐廳吃飯、不唱KTV、不泡網咖,但是總是要找地方住的。因此,住屋的安全反而才是最重要的。現在在較新的建築法規之下,自用住宅已經安全了許多,但是出租住宅呢?
現行關於出租住宅的查訪,只有警方的聯合查察,但是此一性質主要是在預防犯罪,而非注意住家安全,有關單位是否該更注意這一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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